关于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“宝钢优秀学生奖”推选工作的通知-凯发一触即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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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“宝钢优秀学生奖”推选工作的通知

 

校内有关单位

根据《202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》(宝基字200422号要求,现将推选2024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
奖励名额及金额

宝钢优秀学生奖名额1名,奖励金额1万元/人。

、候选名额推荐

学院参照《青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(第三次修订)》(青大校20225号)文件要求,推荐候选人1名。

三、推荐条件

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(含二年级)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。

(一)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诚实守信。

(二)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,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、创新能力、动手能力、灵活运用知识能力、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(以下简称五种能力);“创新创业”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;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,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。

(三)尊重师长,友爱同学,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,能承担社会工作,具有团结协作精神。

(四)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,乐观进取。

注意:往年曾经获得过“宝钢优秀学生奖”的学生不再推荐。

四、评选方式

请各学院参照《青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(第三次修订)》文件要求,拟推荐候选人1名,研究生院按各学院推荐候选人业绩在校内公示(3工作日),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择优推荐1人报宝钢教育基金会参加评审。

五、具体要求

(一)请各学院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掌握评选的标准,遵守评审程序。

(二)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,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。在此基础上,对申报学生要侧重对其“五种能力”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。

(三)请各学院将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业绩材料920日中午12点前通过“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”上传相关信息。附件1附件2支撑材料纸质版于920日中午12点前报研究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老师注意:附件1双面打印、支撑材料复印件需按附件2中所写材料的顺序整理;过期视为自动放弃,不再接受推荐)。

(四)注意事项:

1.“五种能力”的认定时限:入学至2024920日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(时间以证书落款或公示文件结束日期为准)。

2.《评审表》中“主要事迹”一栏应具体生动、简明扼要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。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诸方面,特别是入校后在“五种能力”等方面的现实表现。不得随意改变《评审表》格式,不得增减页数。

3.申请研究生及推荐学院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《评审表》中的各项内容,均为电子填写,无需手书。如逾期未报或填写项目出现不符合要求者,将直接取消该候选人的参评资格,不再给予重新补交材料的机会。对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申请者,一经查实,将直接取消该候选人的参评资格,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希望各学院严格把好质量关,做到宁缺勿滥。

联系人:老师

联系电话:0971-5310695

附件:

1.宝钢教育奖(优秀学生奖评审表)

2.青海大学2024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9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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